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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:营造干事创业新风正气
“纪检监察机关给我澄清正名、还了清白,让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对干部的信任与关怀。”近日,石嘴山市一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在澄清正名会后感慨道,他将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以更好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关爱。
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上下联动、系统施策,在全市范围内高效精准推进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,通过规范开展澄清正名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着力营造风清气正、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。
为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,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《石嘴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(试行)》及配套实施细则,从诬告行为的认定标准、查处程序到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。同时,印发全市《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构建起“全市一盘棋”的工作格局,细化目标任务,压实责任分工,将澄清正名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统筹推进,实现查处诬告与保护干部同步发力,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激励担当、遏制诬告的长效机制。
在具体工作中,市纪委监委坚持“澄清+回访”双轨并行,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。一方面,规范开展澄清正名,征求本人意见,通过会议澄清、书面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另一方面,做实做细“后半篇文章”,建立暖心回访机制,定期了解被澄清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,加强心理疏导和关怀激励,并将澄清情况及时反馈至其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,形成组织关爱闭环,真正实现“还清白于干部、还公正于组织”。
在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,市纪委监委对诬告陷害行为坚持“零容忍”。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和联合会商机制,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等行为做到早发现、准认定、慎处置。在查处过程中,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、造成的后果影响及认错态度等因素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,坚决刹住“乱告状”“告黑状”的歪风邪气,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。目前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36人澄清正名,查处诬告错告行为2件2人,较好发挥了教育引导和鼓励担当作为的作用。
“我们将持续深化澄清正名和诬告查处工作,既为担当者‘撑腰鼓劲’,也对诬告者‘亮剑惩戒’,推动形成‘担当者有为、诬告者必究’的鲜明导向,努力营造正气充盈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,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”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石嘴山市纪委监委)
